大家好,今天宏思瑞号(http://meizwei.cn)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几大平台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几大平台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跨境电商分那些
跨境电商的定义: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的分类:分为进口和出口。
出口就是国内卖家通过电商网站把货卖到外国人手里。这类电商平台比如Amazon,eBay,Ioffer,Wish,速卖通等。
进口则是国外卖家通过电商平台卖到国内消费者手里。这类电商平台比如苏宁国际、网易考拉、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的主体一般是企业。
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
海关总署关于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194号文):
(1)这是海关总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决议的落地文件,取代此前的26号文。这个文件涉及通关管理、税收征管、物流监控、退货管理、检疫查验等多项内容。
(2)在企业管理方面,继续要求各参与方进行海关注册登记,并纳入海关信用管理。
(3)在通关管理方面,明确1210及直购进口按照个人物品模式进行监管,1239模式则执行“正面清单(2018年版)”的备注要求(即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模式)。另外,在没有经过主管部门认证的情况下,订购人和支付人必须一致。至于收货人,则没有做具体要求。
(4)在税收征管方面,再次强调了订购人是纳税主体,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则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注意,如果出现税收问题,代收代缴义务人需要承担补税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行业还存在低报等现象,这种涉嫌逃税的危险行为,各地服务商承担首要责任。
(5)在物流管理方面,允许保税区区内调拨流转及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调拨流转。实际上,区内流转现在已经非常成熟,而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流转依旧存在不少操作层面的问题。至于1210保税区和1239保税区之间,是不允许商品调拨流转的。
(6)在退货管理方面,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都可以退回保税区。此前的退货操作,在实操层面碰到层层阻碍,没有大范围推广。现在对退货管理较以前稍微松些,估计很多地方会出具可实操的方案。
(7)其他方面,194号文强调了对虚假三单信息、二次销售、身份信息泄露的查处力度。其中,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刷单的,海关按走私处理,并叠加其他法律条款处理。
跨境电商如何分成
第一种按销售额提成、提成比例最低从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一。缺点是:运营过于关注销售额,不计成本,可能年底算账老板要亏本。
第二种按毛利提成,货物成本。
运费平台费用等所有销售相关费用统统扣掉,提成比例最高,从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是运营经验而定。有些老板把什么水电网络全部算进去,成本老板说了算,运营会觉得不透明
第三、平台回款提升提升比例介于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之间,扣除必要平台费用,运营能够把控的是广告费用。运营能力越强,同样的销售额用更少的广告推广费提成自然高。以上是三种常见提成方案,希望可以帮到您!
跨境电商中跨境平台的义务有哪些
第一:平台应在中国境内办理工商登记,并按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二:平台应当向海关实时传输交易电子数据,并对交易真实性、消费者身份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三: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审核入住平台的跨境电商企业主体身份真实性、公示主体信息和消费者评价投诉信息等。
第四:将国内电商和跨境电商进行区分和隔离,或者以明显标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和非跨境商品予以区分。
第五:在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履行先行赔付责任。
第六: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敦促跨境电商企业做好商品找回、处理、报告工作,对不采取主动召回的企业可采取暂停其业务的处罚措施。
第七:建立防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虚假交易及二次销售的风险控制体系,并对平台内在售商品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关闭禁止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形式入境商品的展示及交易页面。
到此,以上就是宏思瑞号小编对于跨境电商几大平台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几大平台规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