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收款、结汇通常都是一体的,一般采用第三方收款平台的方式,收到款后可以在平台直接提现结汇,无需再通过第三方结汇。这类第三方收汇结汇平台,如P卡、WF卡注册都是免费的,没有年费和管理费,减少了成本消耗。
大家好,今天宏思瑞号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进行境外汇款怎么做的问题,于是宏思瑞号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进行境外汇款怎么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一、做跨境电商的你们一般怎么结汇?
收款、结汇通常都是戚简一体的,一般采用第三方收款平台的方式,收到款后可以在平台直接提现结汇,无需再通过第三方结汇。
这类第三方收汇结汇平台,如P卡、WF卡注册都是免费的,没有年费和管理费,减少了成本消耗,基本上跨境电商平台的资金只要到了账户,提现到国内银行账户,都可以做到当天或者第2天到账,避免了山弊长时间的等待,降低了时间风险。
做跨境电商的注意事项
选品问题,做跨境无货源模式,前期只能靠做铺货来获得盈利,后期高唯裤从铺货的产品中寻找优势产品转做精品。有一句话说得好,跨境电商运营,七分靠选品,三分靠运营,选品选得不好,你的市场就相当于没用了,选品才是运营好一个店铺的核心工作。
不要卖侵权产品,在上架之前查清楚这个产品有没有注册过专利,确保没有风险才能上架。
图文一定要相符,这个主要是为了防止买家退货和差评,退货率高和顾客满意度低也会有封店危险。
一般是根据自己的结汇需求来选择闷蔽不同的结汇产品(立即兑换、预约闭模兑换、远期锁汇)。最重要的是要树立中性的汇兑观蚂态州念、在汇率波动中稳定财务收支~
二、跨境电商支付与结算方式
跨境电商的支付与结算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
- 网上支付(包括电子钱包、国际信用卡等),适合金额较小的零售业务;
- 银行汇款,适合金额较大的业务;
一般而言,中小卖家在大平台上都无需为支付方式选择纠结,大的平台都有固定的支付平台,这些支付平台都较为成熟稳定。而自建平台的卖家则要在支付平台的选择进行深入比较与选择,要做好系统搭建和优化,渠道对接和支持,建立完善的跨境收单支付服务平台和清结算平台,保障客户的安全、方便使用,企业自身保障网上交易安全,节省成本、提高效益。
支付与主要有跨境支付购汇方式(含第三方购汇支付、境外电商接受人民币支付、通过国内银行购汇汇出等)、跨境收入结汇方式(含第三方收结汇、通过国内银行汇款,以结汇或个人名义拆分结汇流入、通过实现资金跨境收结汇等)。
拓展资料:
跨境电商
1、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高度,二者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且互为因果关系。从长期来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相互正向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相互抑制关系,且跨境电商对跨境物流的长期依赖性要强于跨境物流对跨境电商的依赖。
2、从短期来看,跨境电商主要受自身因素影响,而跨境物流则受跨境电商影响较大,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关系也主要表现为同向变动,且跨境物流的增长在短期内对跨境电商增长并没有明显的反向抑制作用。
3、总的来说,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在2008~2016年间初步呈现良好协同关系,但协同关系相对较低,二者协同发展的条件和关系仍有待进一步改善。影响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因素有协同环境、协同机制、协同关系、协同能力、协同意愿、个体特征、协同预期等 。
4、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发展过程存在诸多不协同,主要表现在能力协同缺乏、利益互信协同机制缺乏、跨境物流网络系统协同缺乏、跨境电商与逆向物流协同缺乏以及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协同缺乏等诸多方面。可从健全政府支撑服务体系、完善利益互信协同机制、优化跨境电商与逆向物流协同、推动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协同以及促成各子系统、多方主体协同等多方面推动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
三、刚做外贸,收汇结汇一般都怎么操作?
目前,国际贸易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即、信用证、托收、和保理等。那么,究竟选择何种国际结算品种对于成交最有利呢?
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经贸活动的内容、融资需求,风险保障程度以及银行服务范围等因素。在这里仅就各种结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问题进扮毕行分析,供客户根据自身的要求量体裁衣。
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汇款结算方式
汇款是一种古老的结算方式,今天在外贸活动中仍得到广泛的运用。“汇款结算”又根据其性质,分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后T/T”(DEFFERREDPAYMENT)两种。
所谓“前T/T”,即“预付货款”,就是卖方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然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给买方的一种结算方法。“后T/T”又称“货到付款”,就是在签署合同后,卖方先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后,再付款的结算方式。
显而易见,“预付货款”是一种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的结算品种。因为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实际上等于得到了进口方的无息贷款,其出口的风险程度已经得到了控制。换言之,出口商已经接受了进口方的“购货担保”,从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动权。
也可以说,“预付货款”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不利的结算品种,因为(1)货未到手就付了款,等于向对方提供了无息贷款,造成了利息损失;(2)进口商实际承担了贸易中的风险,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后,不按时、按量、按质地发货,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而“后T/T”,即“货到付款”,则刚好相反,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所以,“汇款”的交易方式实际上完全处在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因而,被称为“商业信用”。
当前,在进、出口贸易中,还有一种沿用“国内贸易”的结算办法(在浙江省的义乌、等地使用得最为广泛),即,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由买方先付50%——60%的。工厂先开工生产,等到货物出运后,再以交付提单为凭据(即,象征性“交货”),支付余下的40%——50%的货款。
一陪扮般而言,这种贸易结算办法,所付“订金”数额的多寡,要视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当的伸缩余地。如果双方是“老客户”,对方所付订金也可在30%——40%之间。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许进口商在收货、验货之后,再支付余下的货款。
一般而言,“分批发货、分批收汇”,可以降低结汇风险程度。在实务中,是一个可以考虑“规避风险”的结汇模式。
银行不承担责任的托收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程序较为简便,这个“简便”是相对于信用证结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的具体做法,是由出口商开立跟单汇票,连同一整套货运单据交给出口地银行,委托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又可以根据其性质,分为“D/P即期”和“D/A远期”两种。“D/P即期”就是出口国的托收行收到单据,审核无误后,寄给进口国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进口商前来付款赎单。因此,“D/P即期”手续较简单,风险相对也较校“D/A远期”的具体做法是,托收行将单据寄到对方银行,进口商前来银行取单。但是,这次进口商并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签署一个“托收承兑书”,保证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货物的单据取走。
因而,“D/A远期”的风险也是可想而知的。此时,如果进口商取单后不来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对此芦缺灶,出口商毫无办法。因为托收结算方式,进口商是否付款,完全是依据进口商的信誉来完成付款行为的。
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业信用”,从理论上来说,银行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手续迅捷、简单。在跟单托收中,出口商以控制“货权”的单据来控制货物。托收银行以交付代表“货物”的单据来代表“交货”。而银行的“交单”,又以进口商的“付款”或“承兑”为先决条件。
但是,“托收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较为不利了。因为卖方能否按时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假如进口商因商情变化,到时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兑”,买方就有可能迟收货款、收不到货款的危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对此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所谓“商业信用”的风险性也就在这里。特别是当采用“空运交货”方式时,“托收结算方式”更应谨慎从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择做“D/P即期”比选择做“D/A远期”较为安全。因为“D/P即期”,一般银行一定要等买方付了款之后,才交出代表货物的“单据”,卖方是不会落得“财货两空”的境地。从理论上来说,只要买方未付款,货运单据仍在银行,那么,货权仍归卖方,卖方仍可将货物转卖给他人或者运回。
相对来说,“D/A远期”风险就比较大,因为,进口商有可能不来承兑,或者签署了承兑书,取走了单据、提了货之后,到期日不来付款,或者少付款,银行和卖方是无可奈何的。
由此可见,在外贸结汇中,如果使用“汇款”或“托收”结算方式时,同时选择“续做”,不失为一个规避风险的最佳选择。
以银行信用做担保的信用证结算方式
正因为“汇款”和“托收”结算方式存在着诸多弊病,为了解决买、卖双方的互不信任问题,“信用证”结算方式也就应运而生了。
“信用证结算”是当前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结汇方式。它的主要特点是,把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由银行来承担。即,通常所说的“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因为,银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稳健,而且,银行的资金也更加雄厚,使得买卖双方都增加了,从而大大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为有了开证行所作的“付款承诺”,进、出口双方在与他们相关的银行打交道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得到银行的资金融通。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可以做“打包贷款”;交单、议付时,可以做“押汇”等。此一资金融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商人资金周转的困难,有利于他们的外贸拓展。
有的进口国存在着“”,该国的一切进出口业务,都要报请当局批准。但是,如果他们开得出信用证,也就意味着该项贸易已经通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了。
但是,任何一种结算方式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信用证结算”也不例外,其主要弱点有:
(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行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银行就一定要付款,进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赎单”。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
(2)信用证业务中,有可能存在欺诈。无良商人利用信用证的上述特点,进行不法活动。如,提供无货单据、假冒单据等;
(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
(4)开证行和进口商可能无理拒付或无力支付;
(5)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通常向进口商收取一定数目的押金,由于信用证结算的周期较长,该资金被银行占用;
(6)信用证的手续过繁、费用过高;
(7)开证行可能在信用证中列出一些“软条款”,使信用证失去了其“保证付款”的功能等等。虽然信用证结算有以上不足之处,但是,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实际上,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结算影响最大、应用最广的结汇方式。
今天,各国经贸交往日趋密切,因此,我们不仅要“学会”这些“”,而且,还要在贸易风浪中,对“游戏规则”运用“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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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宏思瑞号小编对于跨境电商进行境外汇款怎么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进行境外汇款怎么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