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宏思瑞号(http://meizwei.cn)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民币跨境贸易项下的问题,于是宏思瑞号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人民币跨境贸易项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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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币是如何跨境的?人民币是如何离岸的?
人民币跨境流通主要有贸易渠道,即中国进口商向境外支付人民币货款或服务费等,从而积累境外人民币。其他方式包括直接投资、公司间借贷等资本项下的渠道。贸易渠道因开放程度高,资金流通量最大,占据我国进出口总量比例稳定超过10%。直接投资与公司间借贷等渠道也正逐步扩大。
在资本账户未完全开放,人民币未自由兑换的情况下,对跨境人民币的管理是为了防范风险与统筹安排。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开放相对缓慢,境内居民对跨境人民币的直观感受可能不明显。但中国人民银行已将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列为重点之一,新政策值得期待。
总结人民币跨境与境外使用的途径:
人民币流向境外途径:
1. 个人
2. 贸易
3. 直接投资
4. 金融市场
5. 央行货币互换
人民币流回境内途径:
1. 个人
2. 贸易
3. 直接投资
4. 金融市场
二、深圳人民银行、深圳外管局多项举措便利跨境电商外汇收支结算 促进进出 ...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全球的经济格局。尽管传统的国际贸易基本停滞,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物资进出口却依然保持顺畅。其中,跨境电商成为了口罩和其他医疗物资进出口的重要渠道。在疫情全球蔓延之际,跨境电商在支援其他国家医疗物资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李升高表示,支持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发展,是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促进进出口稳中提质的重要举措。跨境人民币项下,对跨境电商主要有四项支持政策:跨境电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业务、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政策,以及境内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深圳作为首批试点城市,自2009年起,国内企业就可以使用人民币开展跨境贸易结算。2019年,全市跨境人民币收付规模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国第三,占全市本外币跨境收支规模的38.7%。目前,凡是依法可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
针对进口方面,境内居民海淘在资金跨境支付上相对便利,但在出口方面,便利性还有提升空间。跨境电商出口收款有两种模式:出口电商直接境内收汇和通过境内支付机构收款。前者需要逐笔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和跨境人民币信息报送,效率不高;后者则可缩短出口电商收款链条,降低费用。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推出了"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业务,由银行直接为出口跨境电商提供服务。该业务模式通过银行自贸区分行开立外汇NRA账户,集中办理出口资金收款和结汇,最终将结汇后的人民币支付给国内卖家。截至2020年4月末,深圳辖内银行通过该模式共办理跨境人民币出口收款419亿元,为出口跨境电商节约了6285万元手续费。
跨境资金结算是跨境电商业务的重要环节。常用的外汇收支结算途径主要有银行渠道和支付机构渠道。银行渠道方面,跨境电商可以直接通过银行进行资金收付和汇兑;支付机构渠道方面,深圳有财付通和平安付两家支付机构提供跨境外汇支付服务,业务覆盖货物贸易、酒店住宿、机票、留学等各个领域。
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多项便利化政策措施,包括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等。资本项目管理方面,外汇总局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跨境电商的跨境投融资。
李升高强调,跨境电商在推动内外贸易协调发展,实现国内外市场一体化,支撑传统产业转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跨境电商还面临监管挑战。因此,既要支持其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又要规范其发展模式,逐步完善相关行业规范。
三、非试点地区出口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收汇结算如何处理!?
境内银行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的具体流程包括:全国性银行通过总行一点接入,地方性及区域性银行通过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接入,外资独资银行及合资银行通过所在地分支机构接入,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分行则由主报告行接入。银行完成相关准备后,需书面报告至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通过联调测试并获得业务验收后,可领取RCPMIS生产系统身份文件。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境内代理银行与境外参加银行之间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实行年度人民币购售日终累计净额双向规模管理。日终净额是境内代理银行向所有境外参加银行售出人民币资金和从所有境外参加银行买回人民币资金轧差后的金额,该金额按年度累计后双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确定的购售规模。
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的账户融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是指该境内代理银行全行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
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而产生的人民币敞口,可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无需纳入外汇局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
同一境外参加银行在不同境内代理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之间可以进行资金汇划,但境外参加银行在境内开立的同业往来账户与在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之间,仅在贸易结算需要时可以进行资金汇划。
境内结算银行与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在办理跨境贸易资金划转时,应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汇兑支付报文中的“60-出口贸易结算”和“62-进口贸易结算”。境内代理银行在代理境外参加银行与境内其他银行办理人民币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也应使用相同报文进行跨境贸易资金划转。
境内结算银行在为试点企业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时,需履行相应的贸易真实性审核义务。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时,应如实填写并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并配合境内结算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
试点企业可以在其他试点地区的境内结算银行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其境内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也可以依法开展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业务。
根据相关规定,试点企业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且无需提供外汇核销单。
试点企业超过出口报关日期210天仍未收到人民币货款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结算银行填报《企业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申报备案表》,并向人民银行报告该笔货物的未收回货款金额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情况,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相关未收款证明材料。
试点企业拟将出口人民币收入留存境外时,应通过其结算银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留存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
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时,需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实际报关时间与预计报关时间不一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其境内结算银行,并由银行向RCPMIS报送相关更新信息。
试点企业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时,需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出口报关单、加工贸易合同或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等相关材料。
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可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但申报退(免)税时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应在申报表中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试点企业无需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手续。
境内结算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接口程序,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金宏工程外汇局子项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境外银行和境外企业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可以用于跨境贸易支付。
境内银行可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结算项下的人民币保函等对外担保服务。
境内企业收到境外汇入的人民币或向境外汇出人民币时,金融机构应按照人民币大额交易标准向人民银行反洗钱交易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境内结算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办理大型工程承包或成套设备出口时的人民币结算业务,并负责贸易真实性审核。
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之间的人民币资金往来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已与我国签订货币互换协议的东盟国家企业可以使用互换协议项下的人民币资金用于贸易结算。
保税区等特殊经济区域内的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之间的贸易不属于跨境贸易;区内企业与境外之间的贸易属于跨境贸易。
境内银行可以在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等业务项下为境外企业开立离岸人民币账户。
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具体流程包括先进/出口后结算和先结算后进/出口两种情形。前者涉及生产和交货、报关、出口退税申报和收款入账或付款等步骤;后者涉及签订合同、收款入账或付款、报关、实际报关时间通知和出口退税申报等步骤。
到此,以上就是宏思瑞号小编对于人民币跨境贸易项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民币跨境贸易项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