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宏思瑞号(http://meizwei.cn)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平台的监管措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平台的监管措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
海关总署关于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194号文):
(1)这是海关总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决议的落地文件,取代此前的26号文。这个文件涉及通关管理、税收征管、物流监控、退货管理、检疫查验等多项内容。
(2)在企业管理方面,继续要求各参与方进行海关注册登记,并纳入海关信用管理。
(3)在通关管理方面,明确1210及直购进口按照个人物品模式进行监管,1239模式则执行“正面清单(2018年版)”的备注要求(即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模式)。另外,在没有经过主管部门认证的情况下,订购人和支付人必须一致。至于收货人,则没有做具体要求。
(4)在税收征管方面,再次强调了订购人是纳税主体,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则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注意,如果出现税收问题,代收代缴义务人需要承担补税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行业还存在低报等现象,这种涉嫌逃税的危险行为,各地服务商承担首要责任。
(5)在物流管理方面,允许保税区区内调拨流转及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调拨流转。实际上,区内流转现在已经非常成熟,而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流转依旧存在不少操作层面的问题。至于1210保税区和1239保税区之间,是不允许商品调拨流转的。
(6)在退货管理方面,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都可以退回保税区。此前的退货操作,在实操层面碰到层层阻碍,没有大范围推广。现在对退货管理较以前稍微松些,估计很多地方会出具可实操的方案。
(7)其他方面,194号文强调了对虚假三单信息、二次销售、身份信息泄露的查处力度。其中,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刷单的,海关按走私处理,并叠加其他法律条款处理。
电子商务监管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作为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指导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
县经信局主要负责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相关软件产业发展。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网络商品质量和经营活动的监管。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各相关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1、监督登记者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2、监督登记者按照电子商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从事经营活动;
3、制止和查处登记人的违法交易活动,保护交易人的合法权益
1、负责监管仓库的日常工作,确保货物安全和人身安全,防范监管风险;
2、确保“四本、三账、两表、一图“的真实准确;
3、及时收集、上报监管企业的信息,做好与合作企业的沟通、协调;
4、执行公司下达的各种文件精神;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跨境电商全流程解决方案
跨境电商整体解决方案,就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建设跨境电商通关、公共服务、综合服务以及在线交易四个平台和一个公共监管仓,即“4+1”体系,为产业带城市和区域提供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基础服务平台,创造跨境电子商务基础生态服务圈,铺设跨境贸易高速通道,助力外贸转型升级。目前,已有几大重点城市展开合作,为地方的移动海外贸易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
第一类:跨境电商ERP软件服务商来源于商家,自己开发为自己所用,然后将此款产品进行对外销售。这种产品的优势是,在业务端会感觉到离我们的业务很切近、简单易用,劣势是,这些系统都只是考虑了业务的方便性,但是没有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出发,缺少流程管控、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二类:跨境电商ERP软件服务商是专注于做企业ERP的,只做一件事,就是企业流程化管理,关注企业的货物流动、资金流动、信息流等(比如:胜途跨境电商ERP)。这种产品的优势是,对流程管控严格,在业务环节中不仅涉及业务流程还关注财务流程,形成整体的企业信息流。同时这些系统也有劣势:初始使用会感觉有点复杂,流程控制的有点严格,对一些随意化的业务处理是不允许。
跨境电商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首先,明确跨境电商交易的业务范围和开放顺序,建立跨境电商主体资格登记及支付机构结售汇市场准入制度,适时出台跨境电商及支付外汇管理办法;不仅如此,还要将跨境电商及支付主体纳入外汇主体监管体系,有效统计与监测跨境电商外汇收支数据,明确规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主体和申报方式,规范外汇备付金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宏思瑞号小编对于跨境电商平台的监管措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平台的监管措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