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申请条件1、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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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1、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2、想要申请公租房,首先要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山歼,审核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等房源确定后就可配租房子,配租对象选好房子后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3、申请公租房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家庭住房有关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的地方,交不同的材料)。
4、选好房子后就要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租赁期限、租金数额败闷和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二、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1、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2、公租房租赁期届满是可以续租的,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如果要续租,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申请,没有提出续租申请的,就要腾退公租房了。
3、有以下情形的,应当退回公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逗枯冲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4、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腾退公租房: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三、公租房每月租金
1、公租房每月租金是比较低的,因为它是国家专门为一些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一般是按建筑面积乘以单价确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就不同。
2、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具体的规定各地可能不同。
二、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公租房需要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
3、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4、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胡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键橘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公租房申请需要以下资料:
1、人才认定、学历、职称或技能证明材料;
2、个税材料;
3、申请配租人员信息表;
4、龙岗区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 ;
5、承诺书 ;
6、单位登记证照;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8、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单位负责人 任命文件 ;
9、纳税证明;
10、行业荣誉;
11、人才总量情况表 ;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4、高新技术认定、重点引进等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公租房是公共租赁房的简称,是国家所有的,提供给新就业集体租住的房屋。公租房政策解决了一部分就业人群的房屋需求,是一项面对他们的福利支持。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唤亮拦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美滋味百科小编对于公租房申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租房申请条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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