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美滋味百科(http://meizwei.cn)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丢万元报警遇捡拾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丢万元报警遇捡拾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子当街撒钱10万元后悔,撒出去的钱是否有权要回
有权要求捡拾者归还。因为男子当街撒钱的行为不构成赠与,捡拾者捡钱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归还当事人。如果捡拾者拒绝归还,当事人有权报警或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成年人应该学会会自己的行为买单,这是撒钱了,捡到的路人有同情心有爱心可以还回去。万一哪天杀人了后悔了不用坐牢吗?成年人应为自己的所有行为负责,即使是冲动一时的行为,也不例外。
祖坟遗骨被抛洒,78位村民状告开发商索赔410万,怎么回事
说那些有啥用,虽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但要知道法律是以人为本的,把人家祖坟挖了,尸骨弄得可哪都是,这就是不对,其他的说那么多,法院判赔有意义么?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都不算事,中国人最忌讳的就是挖祖坟,这可倒好,把人家300年前就存在的祖坟给挖了。挖了也就挖了,你倒告诉人家一声啊。没告诉不说,还把人家祖宗遗骸弄得可哪都是,这可不是愁怨的问题了,要是我绝对不会放过这个开发商。
就因为挖祖坟的事,8位村民状告开发商索赔410万,但奇葩的是法院一审判决,还要求村民赔偿开发商1.5万。本次上诉是刘春台等78名家族成员联合状告新天地公司,并要求新天地公司赔偿损失410万。其中20万是迁坟费用,390万是他们的精神损失费,每人5万。
看到这段,我就知道会败诉,因为我国关于这种赔偿的,一般都是依据肉体侵害进行赔偿,很少依据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的,也就是说只会赔偿村民们的实质性损失,也就是法院给出的判定书上面提到的坟墓迁出费,每处坟墓的迁出费为3000元,5处共计1.5万元,只有这部分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但这些村民提出的高额迁出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是很难获得法院支持的。但不管咋说,把人家祖坟掘了就是不对,哪怕不是他们家的祖坟,挖到无主坟墓的尸骨也应该妥善安置啊,而不是给人家抛洒的那都是。
不管事情是什么原因,开发商都应事先通知迁坟,并给以相关的费用补偿。如果是家族性的较大型墓地,恐怕迁起来费用要更高。总之尊重祖先是民族传统,牵涉到占地迁坟之类的事必须慎重,抛洒遗骨肯定违背了公序良俗!
德州公交司机捡拾万元现金如数归还, 你怎么看
拾金不昧是国人的优良传统,德州司机的举动应该提倡。虽然没有钱万万不行,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公交司机虽然未必富裕,但一定受过良好的教育,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古人云:“仁人之所以多寿者,外无贪而内清净,取天地之养养其身。”钱乃身外之物,内心纯净,不争、不比、不攀、不贪方为安身立命的根本。
身教重于言教,公交车司机能见利不贪,定能在各方面给自己的子女做好榜样。忠厚传家久,相给他(她)的后代定能继承传统家风,一代胜于一代。
其一: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在各行各业得以传承。
其二:公交司机职业道德情操是高尚的,配得上模范,值得尊敬与点赞。
其三:善良的心依然存在,没有在物欲横流的潮流里灭亡。
其四:中国需要这样的好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能培育出更多这样的好人。
该名司机具有崇高的道德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万元可能是这个司机几个月的收入,也可能是老人一年的养老金,也可能一个病人准备手术挽留生命的费用,捡到钱,司机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据为己有,而是想到失主有多急,能积极的寻找失主,把钱细说归还,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作为的普通岗位的公交司机,却做了不平凡的事儿,我希望我们的社会有更多这样的人,不断地把正能量传播下去!
呵呵!谢谢又邀。
从这件事,我想到民间一句深含哲理的俗语 : ″ 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只要遇上好人,悲惨的坏事,都能演绎成感天地,泣鬼神的美丽赞歌。
反之,好事,遇上孬人,亦能演绎成人神共愤的惨剧。
失主梅女士吉星高照,德州公交公司李志峰师傅,堪为时代楷模,拾金不昧,品德高尚,把痛失万金的人间惨剧让好人李志峰师傅谱写成雷锋时代的美丽赞歌,令人乐道。
德州公交司机李志峰师傅,给咱德州人长脸!给李师师点个大贊!![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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