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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纳集团副总裁跳楼,已排除他杀,到底咋回事
因为社会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到了中年都会多多少少有一个中年危机,一旦这个危机发生,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抑郁症的存在,而这些危机的主要因素一般都来自于事业上、家庭上或者父母子女上等多种原因,这个时候不管男人或者女人都是很脆弱的时候,要渡过这个危险期,家人平时应该多观察身边的人,如果发现了这种情况就应该及时的进行人工干预,帮助对方走出这个危险期,避免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深圳一技术公司女员工坠亡,家属:曾多次想请假,你怎么看
如果真的像当地网友和工友所说的,因为公司要搬迁,又不愿赔偿,所以不断采取加班和其他不合理的方式,想让员工自己离职,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说,要保持理性,不能冲动。
作为女员工,44岁的中年女人,学历不高,也有没有什么专长,更谈不上有什么很强的法律维权意识。也正是因为如此,很多黑心老板就吃准了这些普通打工者的心理,在他们眼中,您往往就是一个小工人斗不过地头蛇,您们就是不懂法律,不懂维权,即使里面有工人懂法律想维权的,那他们工厂一般也不会赔偿,因为他们怕开了这个头,后面的人有样学样,宁愿陪你到法庭上见,所以我们常常说,草根的人并不是内心脆弱,而是有的时候真的很无助。
今天这名女工人采取了这种极端的方式,公安局和人社局就会介入,相信真相很快就大白,在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下,当地相关部门也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调查结果,那些合法权益被公司侵害的工人相信也能得到他们合理的补偿,然后可以回家好好过年了。
只是让我们心痛的,这个中年妇女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其实,人生没有过不了坎,好死不如赖活着,至少我们得为自己的家人着想,得为那些关心关注关爱我们的人着想,钱没有了可以慢慢赚,但是人没了,一个家庭就不完整了。
快过年了,出现这样的悲剧,令人痛心。事件发生在1月18日,跳楼女子姓杨,40岁,在赛尔康(深圳)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内坠亡。赛尔康成立于1997年,主要生产销售变压器及其配件、照明电器、连接器等。
目前,网络上对这件事有较多的讨论,其中的一种说法是,工厂搬迁,不愿对老员工赔偿,导致了这一幕悲剧。而且,有消息说,这家公司曾经罢工过。
这名跳楼员工,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7年,挺不容易的 ,大好青春、大好年华都献给了这家公司,最后却落得这个命运。
网上说,赛尔康为了逼走老员工,领导无故刁难老员工,逼迫老员工自动离职,放弃赔偿。如果真是这样,还是挺黑心的,不讲情面,不讲道义,不讲法律。
就快要过年了,看到这样的事情,真是觉得悲哀,希望这位女员工在另一个世界能够快乐的生活。
根据出事女员工的亲戚描述,这位女员工已经在这家电子厂工作了17年,在出事之前患了感冒,曾多次请假。
据出事女员工姐姐介绍:那天下班时候,她妹妹说帽子落在了厂里,要回去取。后来她接到保安的电话,说她从楼上下来了,等我赶到时候,已经很多警察在现场。
现在警方通报已经排除他杀,系高坠死亡。个人觉得,无论遇到多大的事情,都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多想想的孩子,亲人家庭,相信一切都会过去的。感谢楼主的邀请和各位朋友的阅读,你对于这件事怎么看待?
感谢您的邀请,首先对于此事件深感痛心,逝者走好!对事件的发生过程了解不多,所以不多评论。只想说:对于工作压力之大应适当调节到让自己的身心处于比较轻松的状态,遇到事情才会不偏激,权衡利弊三思而行。
谢邀。唉。她不只是感冒吧,也许早有其他的症状或者心理病症,只是身边的人没有发现吧。人在生病时非常脆弱,如果这个时候没有得到其他人的关心和安慰,很容易产生不良情绪。如果不是很好的心理素质,日积月累,很容易出毛病的。不可能只是请不了假就想不开,这在许多人身上都发生过的平常的事,在她这里就成了迈不过去的坎,成了通向鬼门关的路。
这些事件告诉我们: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来日并不方长,不要忙碌中忘记关心身边的人,珍惜眼前人。钱是赚不完的,只要人活着,就有机会。只要人在就有机会。不要等到人都不在了,再去后悔。
如何看待“深圳市中兴通讯子公司员工大楼坠亡,其妻称领导要他离职”这件事
说难听点,这其实和老板让不让其离职没任何关系,就算是老板没事找事看他不顺眼,或者老板打他一顿侮辱一通,你也不能跳楼啊,可见这个男人心理承受能力之弱,担当意识之差让人生恨。
懦弱就不要为自己找借口了,都这样社会就没几个人了。轻视生命的人,你可以挥霍自己的一生,但不要带走你的责任和义务,因为你还有父母,还有老婆孩子,你一跳了之可好,留下亲人独自伤心痛苦了。
这也提醒家长,要从小给予孩子适当的苦难和挫折教育,鼓励出好孩子,但也容易出偏激和自负的孩子。
这里没介绍领导为什么要他离职。如果因为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领导要他离职,领导责任就可以划分。如果领导仅凭一己之私让他离职,则担全责。无论哪种原因,为了妻儿也不走这一步。
估计他杀!如果是自杀,离家前应该有些迹象和安排!另外想自杀死都不怕了,正常也得先把仇人先全干死在自杀才符合逻辑啊。是不是被人下了迷魂药他杀?他知道不可告人的秘密?建议跳楼这种情况先全部定为他杀!破不了案就破不了呗,别让人冤死。
这是一个悲剧,对其本人、家人都是。但对于单位或单位领导,又能影响到多少?如果拿不出相关证据证明他们非法侵害到你,你以生命为代价,又能换来什么呀?有什么想不开做不到的,非要把自己性命断送!这样只能留给外人一声叹息,留给家人无尽的痛!唉,不值啊!
悟空你好:谢谢你的邀请,对一个家庭来说,这样的选择方式完全在逃辟。天大的事也应该坐下来谈谈,人生在世不称意总会遇到,用这种方式解决自己,真的很可惜了,生命权这有一次,你活着就是生命享受权,走了一切都回不来了。活着就能把事情解决好说的清楚。用生命代价换取一场空,真的不值得?中兴通讯为了什么?导致这样一场悲剧发生?造成了严重后果!现在领导用个性,任性,去解决所有问题,出了事你说应该怎么办?用钱去解决,这样做法也太残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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