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宏思瑞号(http://meizwei.cn)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平台虚假活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平台虚假活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虾课学院是真的吗
不是真的。
这个是骗子的,建议不要相信,以免受到财产损失。如果你已经上当受骗的话,建议收集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及时报警处理。
通过公开课虚假承诺骗取学费,报名后直接更换授课老师,只给一些上课链接。课后辅导答疑,基本找不到人,公司电话一直没人接。最后查了才知道根本不是官方认真的机构。
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办法
(一)跨境电商企业(平台)要向海关实时传输施加电子签名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交易电子数据,或委托第三方企业向海关申报清单,并对交易真实性、消费者身份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跨境电商企业(平台)要建立防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虚假交易及二次销售的风险控制体系。
(三)支付、物流企业要如实向监管部门实时传输施加电子签名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支付、物流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四)物流企业要向海关开放物流实时跟踪信息共享接口,严格按照交易环节所制发的物流信息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国内派送业务。
(五)根据跨境电商企业委托,报关企业可向海关申报清单,并承担如实申报责任。
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
海关总署关于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194号文):
(1)这是海关总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决议的落地文件,取代此前的26号文。这个文件涉及通关管理、税收征管、物流监控、退货管理、检疫查验等多项内容。
(2)在企业管理方面,继续要求各参与方进行海关注册登记,并纳入海关信用管理。
(3)在通关管理方面,明确1210及直购进口按照个人物品模式进行监管,1239模式则执行“正面清单(2018年版)”的备注要求(即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模式)。另外,在没有经过主管部门认证的情况下,订购人和支付人必须一致。至于收货人,则没有做具体要求。
(4)在税收征管方面,再次强调了订购人是纳税主体,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则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注意,如果出现税收问题,代收代缴义务人需要承担补税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行业还存在低报等现象,这种涉嫌逃税的危险行为,各地服务商承担首要责任。
(5)在物流管理方面,允许保税区区内调拨流转及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调拨流转。实际上,区内流转现在已经非常成熟,而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流转依旧存在不少操作层面的问题。至于1210保税区和1239保税区之间,是不允许商品调拨流转的。
(6)在退货管理方面,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都可以退回保税区。此前的退货操作,在实操层面碰到层层阻碍,没有大范围推广。现在对退货管理较以前稍微松些,估计很多地方会出具可实操的方案。
(7)其他方面,194号文强调了对虚假三单信息、二次销售、身份信息泄露的查处力度。其中,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刷单的,海关按走私处理,并叠加其他法律条款处理。
福吉汇是中国企业吗
不是中国企业,是美国的网络传销企业。福吉汇,原名“尚朋高科”或“Interush”。这家总部设立于美国的网络公司,以开发“云端运算”为嘘头,以巨额回报为诱饵,大肆招募创始联盟会员,在中国进行跨境网络传销活动。
2016年9月26日,四川电视台对“尚朋高科”涉嫌传销和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了深度曝光。
到此,以上就是宏思瑞号小编对于跨境电商平台虚假活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平台虚假活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